我是H4,五月底回國一趟,六月27返美的。今天突然發現 i94 上寫的日期是8月29日2007。那個移民官寫的是我在北京簽證的過期日。我現在是不是逾期居留了?急死了,我該怎麽辦?碰巧老公要換工作,看到律師讓我簽字的文件才發現的。我該怎麽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