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結婚辦的綠卡。我已經通過麵談,能證明婚姻的東西差不多都給他們了。現剛剛 拿到兩年的條件綠卡。移民局說兩年後在條件綠卡轉正前的90天要我申請撤銷這個 條件綠卡。 請教各位大俠,到時候還會麵談嗎?還會有什麽要求嗎?非常感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