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居住時間是一個,每次離境時間限製是一個, 都是公民申請獲得批準的

來源: 2007-09-09 11:04:49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必要條件, 如果離境過久,以前的居住時間就歸零,需要重 新積累居住時間。
如果還沒有遞交I-130移民申請,以簽證豁免入境還是可行的。遞交之後就很難說了,因為海關電腦和移民局聯網,很可能 查出來,那就會拒絕入境 。 我說的那個例子是因為男方不懂移民法又自以為是, 竟然還主動拿出來給海關officer看 , 那當然100%拒絕入境沒話講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