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EAD工作並沒有每周20小時的限製。對於H-1身份的影響,理論上

來源: 2007-09-09 07:42:43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為第二個雇主工作 就已 經違反了H-1簽證規 則( 除非有第二個H-1),但實際執行中,似乎沒有看到過因此被撤銷H-1的先例。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是移民官沒有到注意這一點
為了穩妥起見,最好還是讓第二個雇主辦理一份part time的H-1批準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