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對! 我律師是這樣告訴我的...
來源:
隨風而去
於
2007-09-09 00:05:31
[
博客
] [
舊帖
] [
給我悄悄話
] 本文已被閱讀:次
用EAD工作不超過40小時/每周, 也就是Part-time Job並且保持原來的Full Time工作就不影響H1-B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