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到AP, EAD和485 Receipt後, 副申請人可以去其他國家工作嗎?

來源: 2007-09-05 09:23:32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主申請人在美國工作, 配偶物歐洲工作一兩年。 每年回美國至少3到4次。

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