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要學一個PROGRAM,將與主申請人分居兩地一年. 1,對申請GC有影響嗎? 2,需不需要通知移民局? 3,可以異地做FP嗎?如果可以,如何做? 4,如果麵談,是否可做異地麵談?如果可以,如何做? 多謝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