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複:老鄉見老鄉,兩眼淚汪汪!

來源: 2007-08-22 09:09:52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1.探親簽證給與不給主要看國內條件,即一定會回去的證據。
2.這邊嘛有較穩定的收入證明就好,如果嫌少附上一個公司的也可,要是我,就直接用去年的W2表就行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