遞交“484”之後,原則上可以再遞其它申請,

來源: 2007-08-21 11:04:50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比如另外的140, PERM等。我認為是你們的HR不想在浪費資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