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求高人指點: 我持婚姻綠卡將滿三年(至今年11月),可因婚姻不合,有考慮離婚。若我在遞出入籍申請後再申請離婚,會影響我的入籍申請嗎?若要等入籍宣誓,那又大約要多久呢?我在南加州。 不是我存心利用我老公,隻是實在有許多無奈和難言之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