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慮回國,但怕返簽時被check,要一個月才好,這樣肯定就要超過我現在可以請的帶薪假。單位規章製度中有的條文說如果家人生病,或自己生病的話,可以額外請假,時間可以好幾個月,其間不付工資。請問,這樣對我們這些H1的外國人也適用麽? 我怎麽聽說H1隻要不發工資,立即失去有效身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