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filer. 交申請時I-20 8月11日到期,沒來得及renew. 485到現在還沒有收到receipt. 兩個問題: 1)移民局會不會因為初次打開申請材料時發現I-20過期而reject申請? 2)要不要現在補交renew之後的I-20?如果是,在沒有receipt的情況下怎麽寄? 多謝指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