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初申請寄到NSC,有deliver confirmation sheet。 但是至今沒有收到Receipt。 想這周(17日前)遞交AP。讀了移民局發布的FAQ2,好像對於7月遞的沒有485的Receipt也 可以在17日前交舊的AP費用。不知該怎樣操作?是不是需要附上delivery的憑據? 先多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