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EB-2 based I-485是2007年5月交的,7月收到EAD,AP。聽說綠卡批下來後配偶很難簽證到美國,因此想趁485未批前回國和男友結婚,我的問題是結婚後配偶可以加入我原有的申請嗎?我們可以一起拿到綠卡嗎?具體過程和要求是什麽?他需要在中國處理工作上的事,是否需要他一直待在美國直到拿到綠卡? 先謝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