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教大俠們,485 pending身份要遵循最後行為規則嗎?我遞2份485

來源: 2007-08-10 11:18:29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請教大俠們,485 pending身份要遵循最後行為規則嗎?
我遞2份485, 一份作為我先生從屬先遞出. 另一份通過自己公司後遞出.
如果我的H1延期被deny, 我就自動變成485 pending身份.
這時候, 我是以哪一份申請作為我的485 pending身份呢?

是不是要遵循最後行為規則, 以我後遞出的這份作為我的485 pending身份?
估計我的H1 deny前拿不到EAD, 如果我必須以我後遞的自己這份485作為485 pending身份,那一旦失去H1又沒EAD, 是不是雇傭關係必須在H1 deny那天解除. 因而我的基於職業移民的485也馬上失效, 因而我的485 pending身份也馬上失效.
也就是說, 是不是我收到H1 deny那天就失去合法身份,隻有申請H4這一條路了?

是不是我自己的這份485失效了後, 我先生的這份485的EAD下來後,我還是能用?

很暈啊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