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個485, 老少3口, 加上LD的EAD是捆在NIW一起跟風在7月2號透出去的(目前沒任何消息), 而在7月下旬EB1A的140批了(PD是4月). 綜合個方麵的情況, 不等485的收據了, 準備重新遞交全家EB1A的485. 現在隻有我一個人有A#, 140通知上的. 問題是, EAD是不是也要再遞交一分? 有必要沒? 多謝指點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