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以前的經驗,多數移民官並不會要求withdraw其中一個485

來源: 2007-08-08 09:26:5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而是將兩個案件合並考慮,哪個可以批準就批準 哪個。隻有少數移民官才這樣要求。當然你可以考慮等到EB-1 I-140批準再遞交第二個485
背景調查是跟隨A號碼而非案件號的,所以如果頭一個485背景調查OK,就不用再調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