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指紋太淺,做過兩次都被FBI退回。上次寫信給移民官解釋並將退回的指紋卡附 上。昨天收到來信要求提供曾居住州出據的Name Check Police Clearance. 不太清 楚怎麽辦?是不是去當地警察局索取?有沒有哪位有類似的經驗?先多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