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opt8月底到期,H110月生效,中間有一個多月的gap,grace period應該可以cover.現在公司想讓他在gap期間回國出差,10月份再簽H1回來。我本來也準備一起回國,但現在有特殊情況不能回去。想請問一下,在這個gap期間老公回國我一個人呆在這裏是否可以?合法嗎? 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