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於7/28/2007提交我的140+485 (NIW) 材料。由於是周末,材料於7/30/2007才寄到。但是USCIS的費用更改剛剛好是7/30/2007生效。 請問:(1) USCIS會按照“郵戳時間”記錄我的提交時間嘛? (2) 如果不是,我該怎樣辦?補繳申請費? (3) 如果補繳, 是不是隻補140 更改後的差價($280)就行了? (4) 寄補繳費用要注意什麽? 謝謝。非常感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