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pt和H1期間有一個月的gap,grace period 可以cover,公司說可以選在呆在美國不工作,或者回北京or香港工作一個月。我現在傾向於回北京或香港一個月,有些問題需要請教: 如果我去香港工作的話,需要去香港的簽證嗎? 我是否隻能等10月1日H1生效才能簽證回美呢? 如果我在香港工作,回美時是否可以在香港簽證呢? 香港和北京哪個簽H1風險更大一些呢?本人2002年F1來美,未回去過。 先謝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