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7月18號遞交的I-485申請.原計劃8月7號回國, 剛剛收到律師的電話, 說在沒有收到I-485 收據前別回國, 否則回美進關時可能因為沒有I-485 收據而不能入關. 是這樣的嗎? 之前律師可說的是隻要I-485提交後就可以回國的. 請各位高手幫忙看一看. 感激不盡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