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現在有什麽辦法呢?換律師?真是不想再折騰了。也不知道費了這麽大的勁兒,最後能不能過。又要了五封推薦信(德國涼風,英國一封,美國兩峰),全市獨立推薦人的。加以前的已經有12封了。補了一篇剛發得PNAS的文章。係主任的雇傭證明,國內兩個獎項的證明信。這些都是律師要求的,不知道行不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