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是被檢察官在法庭提控,之後自己認罪或是被陪審團判

來源: 2007-07-21 22:44:5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有過失傷害罪,當然是算犯罪記錄。如果案件被陪審團判無罪,或是在此之前就被法官 dismiss,就不算犯罪記錄。
根據INA sec 212的規定,法定刑期在一年 以下,實際坐牢不到6個月的罪行屬於exception,一般不影響綠卡的資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