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, 原則是交的時候,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,及之後

來源: 2007-07-20 09:18:07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聽其自然。萬一移民局reference,到時候再說。我的勞工卡申請時律師忘了我的工作證明,也披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