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可能沒說清楚, 律師要求要簽名和寫當時的日期,也就是說要寫2003 年而不是2007年(我originally filed in 2003),可the human resource manager 2003年都還沒來我公司上班那,這合理嗎? 雖然明天上班就能問個明白, 但還是想先問問這裏的xdjm,畢竟大家經驗多,謝謝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