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複:公司HR不是問題。

來源: 2007-07-18 13:45:21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從那時起才開始自己認真研究以下這 140 485 到底是怎麽回事。
這次 485,全部自己準備,簽好字,給律師的 cover letter 上非常明確地說明:All Applications Are Completed and Signed. 就差沒明確說:你隻管貼郵票!
你猜怎麽著?人家還是來電話,要我親自去簽 G-28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