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問小白兔及各位高人-因搬家錯過了FP的補救措施

來源: 2007-07-12 20:04:53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因為搬家從城市A到城市B (A 和 B 屬同一 SERVICE CENTER),已通知了USCIS BY FILE AR-11。但是USCIS係統裏沒有及時更新,以至於FP NOTICE 發至舊地址( A 市),待我收到轉來的NOTICE時,APPOINTMENT( A 市 ASC) 已過期兩周!

除了RESCHEDULE以外,請問以下補救措施是否可行?

(1) 帶此NOTICE去目前所在的B市ASC做FP

(2) 馬上飛回A市的ASC去做FP

因為聽說有的ASC對短時過期的APPOINTMENT比較NICE,也就給做了。敬請小白兔和有此類經驗或信息的朋友不吝賜教。

萬分感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