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現在有三張I-94 2003年F-1的一個; 2006年轉H-1的一個,號碼與F-1的相同; 去年年底到加拿大看朋友時,離開加拿大時美國海關(在多倫多機場)又給了一個新的並注明了有效期,但他沒有收走我前兩個I-94。這是正常的嗎?因為我就去十天沒有申請回美的簽證。 申請移民時這三個I-94都要複印嗎? 我的Last Entry是03年還是去年年底?我最後一次Entry沒有有效簽證但有新的簽證。 多謝答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