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白兔,今天我又打電話去CSC了,接電話的那個男生說我應該遞case到vermont center,他叫我本人親自去csc找人問。我都快瘋了,我在紐約啊。後來我和律師商量,他們叫我可以重新一個全新的case到vermont center去,和加急一起辦理。15天左右知道消息,我可以這麽做嗎?重複遞case沒有關係嗎?一個在東岸,一個在西案。 謝謝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