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複:如果不想被找麻煩,等3-6個月後再遞交

來源: 2007-07-10 16:56:42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非常感謝XBT的迅速回複!One more question: 等3-6個月遞交後,父母可否合法居留?

若否,遞交申請移民材料後,申請延期居留(入海關時,獲批準6個月)會否受影響?

再次感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