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少J-1申請是用這種向移民局直接申請的方式來進行,多數是
通過國務院,其中最多的是獲得中國政府的不反對信,在不能獲得不反對信的情況下,還可以由美方交換機構向聯邦政府的相關部委申請美方單方麵豁免,隻要相關的政府部門認可此人對美國有用,國務院一定批準。
移民局批準豁免的情況,隻適用於以上均不符合的case,批準豁免的理由必須是以下兩種之一:
1,當事人回國會給公民/永久居民造成極大困難
2,當事人回國後可能遭受迫害
通常如果孩子還小,回國呆兩年並非會hardship到extreme的程度,當然如果其父母來自缺醫少藥的窮鄉僻壤,如非洲,有可能。那麽申請人就應該提供證據,比如有關當地的新聞報導等,說明你小孩在你回國服務的兩年裏沒有可能獲得防疫針注射,因此可能感染嚴重疾奔危害孩子的生命安全。這種情況下通常會批準豁免回國服務。
美國要求J簽證持有人回國服務,是因為美國國務院和那些國家簽訂有領事協議,采取適當措施促進J簽證持有人回國服務是美國政府承諾的國際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