必須離婚案子結案後才可辦理取消臨時限製
最好是你提出離婚.顯示婚姻不是你用來拿綠卡的手段.然後你的申請能否成功還取決於你的材料是否齊全.共同生活的資料.報稅,保險,租約等等任何證明你們共同生活過的東西.你說有幾乎一年你在海外,那你們聯係的方式,如果是E-MAIL,全部存下來,電話,用帳單來顯示.他對你有背叛行為,對某些移民管來說,他反而去懷疑你們婚姻的真實性.所以你要有人證.你的朋友要知道你們的婚姻關係.這非常重要.如果有人證,就是到了移民法庭,你贏的可能性都超過9成.我覺得隻要你的材料齊.按現在移民局的新政策,你單獨申請I751,估計不用麵談就能批下來.但如果你的材料不多,麵談是難免的.你已經請律師了.他會幫你打點.我估計你的案子在移民局就會有好的結果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