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想支持律師訴訟的朋友們:冷靜!
1、咱們是客,別人是主;咱們為“別人選擇什麽樣的方式接納我們”去和別人打官司,而且是去別人家裏打由別人主持的官司 -- 會有好結果嗎?
2、有人說這也太不公平了,不尊重人權。哥們,這世界有公平嗎?當年白人屠殺印第安人時,講人權了嗎?
3、當心上黑名單。如果你選擇告政府(不是個別具體官員),然後還讓政府來審查你的材料確定你有沒有資格移民。這不是在讓人自己打自己耳光,然後再求人辦事嗎?這樣的事給你你幹嗎?
4、沒有聽說過這樣一句話嗎?“一個律師在一個小鎮一定破產,兩個律師一定一起發財。”大夥前一段時間給律師交的錢還不夠嗎?現在律師們“為我們打官司”怎麽又開始找我們籌款了?
如果真有人想和政府幹,那誰也攔不住。但大夥講話做事千萬別人雲亦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