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那樣,那何必下次還用找律師呀,這次該準備的都齊了,差

來源: 2007-07-02 18:40:00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的就是個郵寄了.如果這次沒有好的解決辦法(包括法律途徑),我覺得你下次可以自己寄,自己申請就好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