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上每個人的移民申請最終都會批準的,就看你那時是否還願來而已意來

來源: 2007-07-02 16:20:15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職業移民的,這個sponsor綠卡的工作丟了,還可以再找一個,頂多是中間有gap,需要轉F/B過渡一下,或是離境簽了再回來
如果沒有結婚的,隨時有被黃/白USC看上的機會,那時去它NND的排期/VB
就是結了婚的,等你的寶寶21歲了,看Uncle Sam還有什麽理由不準他/她的父母回來?所以,沒有必要想自殺,美國政府磨不過你,最終你一定是勝利者。不信?等你兄弟姐妹一大家都拖兒帶女移民到美國那天,今日的DOS官員安在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