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況是這樣的,我2000年10 月來美J-1簽證,2002年報稅時,沒有上任何稅,可是今年報2002年的稅(還是J-1),今天去收到了補稅單,還有罰款單,要我交一共1660 美元的稅,我有些疑問,不是J-1前3年免稅嗎?還有我今年8月才轉的H-1,如果明年包稅的時候,如何避免罰款,在報稅前補齊稅款?(原來J-1 的公司沒有扣我的稅),這樣是否影響我申請GC?或者有什麽其他的影響?請知道的朋友解答一下,急死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