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女性朋友,F2身份,同時有舅舅(母親的親弟弟)在美國多年,已為美公民,財力富足,可出示財力擔保 現朋友的父母赴美欲探親,是以女兒的關係簽證容易,還是以弟弟的關係容易? 如果是以弟弟的名義簽證,在填表格時,要不要把女兒的信息寫上? 如果是以女兒的名義簽證,在填表格時,要不要把弟弟的信息寫上? 非常感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