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民與國籍法 section 212的規定很明確,現任的黨員除非獲得豁免

來源: 2007-06-25 21:59:41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否則在法律上不可以批準移民
例外的情況是:離開黨兩年以上(在共產國家離開黨五年以上);入黨是被迫的,或是為了獲得食物配給等。
可以豁免的情況是:如果不能獲得綠卡在美國定居,將導致其美國公民/永久居民身份的配偶/子女/父母等親屬的極大困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