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我律師說應該把我在申請140時的所有membership都寫在參加過的組織裏,我該寫嗎? 還是隻是寫政治組織? (2)131處的class of admission,應該是我最後進入美國的身份,對嗎? 怎麽我律師說寫 上"140 approved, 485 pending" (3)我485,131一塊申請,應該把這些放在一個package,還是131的單獨一個package?寫兩 個支票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