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複:沒有這樣規定,隻是在這個時間,即使雇主要告倒你

來源: 2007-06-17 18:05:0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也就難了.如果雇主理解你,不與你為難,走也不會有大的關係.相反如果雇主因為為你的GC花了大力氣(經曆和金錢上的),與你有書麵或口頭協議,你的離開違反該協議,雇主一怒而告你是欺騙GC,你的GC有得而複失的可能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