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非移民工作簽證(7月過期)的延期, 收據時間是2月. 若過了七月仍然未收到正式批準,身份是否有問題? 若七月前我收到批準,但配偶未收到批準(因為配偶的收據上注明的處理期限超過了7月), 配偶是否要出境? Thanks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