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教關於遞交485的地點問題: 我老公的140和485一起遞到TSC並且140在205年十月批準。現在排期到了,我的485該遞到哪裏呢?移民局的網站說所有的485在2006四月之後都交到NSC,我們的律師說應該交到我老公最初遞的地方,到底應該怎麽樣呢? 另外,請問有沒有人六月4日郵寄到的485,支票還沒兌現的? 多謝指教 以上文本借助www.InputKing.com在線中文輸入法輸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