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沒有lose的前提,是你的case用放大鏡也找不到毛病,如果能夠

來源: 2007-06-05 18:10:51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找到毛病的,移民局還是可以拒的
記得有一個案子,是一上海女嫁給一個老華僑,這次被分開麵談各兩個小時(以前曾經一起麵談過一次)移民局終於發現,有一個家裏的組合櫃的來源兩人回答不一致,女的說是某個家具店買的,老頭說是開車出去撿回來的,結果I-485被拒了,而且被認為是假結婚而放入遞解程序。事實上兩人是真結婚,最後終於在法官聽證後得直,從第二次麵談到拿到綠卡用了整整兩年。
如果case本身就是有點勉強,屬於可過可不過的那種(特別是基於140的案子,不像130的那樣非黑即白,判定上主觀因素占很大比重),那就要慎重,即使130的,如果夫妻兩地分居又沒有小孩的,最好也是等住到一起或是生了小孩再sue,那就十拿九穩了,因為再苛刻的移民官也無法否定婚姻關係的真實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