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非累也,實為一種認真負責的態度

來源: 2007-05-31 08:24:31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律師經常錯,先例不勝枚舉;
網頁也可能錯,或者過時了;
表格的說明就更懸了,法條還需要一堆法官解釋呢。

此非累也,實為一種認真負責的態度。不過這個論壇確實需要一個分類檢索係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