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非累也,實為一種認真負責的態度
來源:
茶水
於
2007-05-31 08:24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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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經常錯,先例不勝枚舉;
網頁也可能錯,或者過時了;
表格的說明就更懸了,法條還需要一堆法官解釋呢。
此非累也,實為一種認真負責的態度。不過這個論壇確實需要一個分類檢索係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