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種情況下哪種會快些,EB-2還是EB-3?
現在公司有一個優先日期為2003年底的labor certificate可以給我用,但是是EB-3,我
查了一下現在EB-3的排期在2003年6月1號.請問我是用這個LC會快些,還是從頭申請perm
走EB-2會快些?還有我想知道485表一旦交上去以後,EB-1,EB-2,EB-3是會放一起處理還
是分開處理,如果分開的話
是不是即使交上485,EB-3的還要比EB-1和EB-2多等很長時間?
BTW,我剛進公司一個多月,H-1還沒批下來,隻有一個receipt,會影響交I-140嗎?謝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