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知道的應該提供的材料有: 1 I-824表 2 小孩的出生證明 還需要其他材料嗎? 本人持有美國綠卡, 小孩18歲半 在中國。 本人出國前(申請綠卡前)離異 這個小孩歸對方撫養。 我最關心的是撫養權會不會成為問題(對方同意放棄撫養權如果移民需要) 即使I-824批了 廣州麵試時 移民官 會不會拿撫養權卡? 有什麽對策嗎? 萬分感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