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開玩笑,如果有你們共同生活的證據,都應該帶上,並非是幾張paper而已

來源: 2007-05-25 15:30:46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我以前見過的證據,有一家人外出旅遊的照片(幾十上百張),成套的婚紗照,親戚朋友同事出席婚禮和婚宴的錄像.....這些能是你們事先遞交的嗎?
當然如果你們有共同的孩子,那麽這一切都可以免了,孩子的出生證就是婚姻真實性最好的證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