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理由已經足夠了

來源: 2007-05-25 08:02:23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”不保 證入境“的意思實際是指 不保證能夠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,當時至少還是可以以 假釋身份入境的,永久居民身份是否能夠保持,由隨後的法官聽證決定
通常這樣的情況隻是在沒有 白皮書回美證的情況下發生,如果當事人事先有辦,海關一般不會再那樣做,因為基本上不可能說服法官取消當事人綠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