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小白兔及諸位達人: 關於配偶的EAD和AP的問題
律師隻管收錢,不管答疑,這世道...
如果現在是F1身份的配偶和主申請人一起遞交I-485並申請EAD/AP,且主申請人
始終維持H1身份,那麽作為F1的配偶:
(1) 假設未使用過基於485的EAD, 在畢業時可以申請OPT嗎?
(2) 假設未使用過基於485的EAD, 以後還可以申請H1嗎?
(3) 反之,假設使用過基於485的EAD,還可以申請H1嗎?
(4) 假設使用過AP,以後還可以申請H1嗎?
這廂先謝過了!